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协调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我校智慧校园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湖职院委办〔2022〕14号)、《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湖职院委办〔2022〕15号)、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湖职院办〔2023〕27号)等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及时报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员信息。
一、人员要求
各二级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在编职工;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以及网络基础知识;
3.基本掌握常用计算机软件的操作;
4.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较强,能遵守国家及学校相关网信管理规定。
二、主要职责
1.二级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员应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本部门与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工作的沟通联系。
2.负责本部门的网络安全及信息化数据的管理与报送工作。
3.配合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其他与本部门相关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临时性工作。
4.参加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培训活动,并及时将相关内容传达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29日下午5点前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员基本信息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李晔,联系电话:2363696。
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